财政部、税务总局: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 发布日期:2022-11-04 17:13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全景微商机区域:全国
  • 浏览次数79
  • 留言咨询
详细说明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
联系方式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

该企业最新全景微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