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 BTC 为网络虚拟财产应予以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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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5-08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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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快洞察消息,据界面新闻报道,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比特币涉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二审认定比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从法律上予以保护,通过不合法手段取得的比特币应当全部返还或折价赔偿。上海一中院认为,因比特币具有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等特点,具备权利客体的特征及虚拟财产的商品属性,符合虚拟财产的构成要件。据悉,在该案件中涉及比特币金额为 18.88 枚比特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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