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付费搜索广告应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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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6-07-08 11:12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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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付费搜索广告应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

工商总局公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等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互联网广告应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应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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